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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好建议:鼓励企业以知识产权抵押融资

2014-03-05 15:13

www.sme.gov.cn   长江商报-中国中小企业武汉网

  “应当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鼓励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等作为抵押担保来融资。”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刘惠好谈到科技金融创新时如是说。

  刘惠好介绍,近年来湖北省和武汉市合力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打造成“资本特区”,但仍难满足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巨大资金需求。

  她建议加大科技金融创新力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或发债的引导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企业运用自己的专利权作为抵押产品融资。同时,引导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设立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专营机构,为知识产权的孵化、经营、转让等提供组合式的金融创新服务链。

  刘惠好建议,充分利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旗下的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和国家专利技术(武汉)展示交易中心力量,建立知识产权集中托管交易平台和知识产权质押物流转市场。

  她认为,各类金融机构可以协同开展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比如,深化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各类科技信贷创新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