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行业动态
法律法规
理论探索

法律法规

2018年4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措施汇总

2018-05-10 07:54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贵州省将积极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中小微企业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以及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过程中,进一步开发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的管理型、技术型就业岗位,引导新兴业态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就业新模式、新形态。

  贵州省将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入驻省级示范基地的小微企业,由所在地市(县)级政府适当补贴房租、水电等办公运行经费,具体补贴办法由市(县)级政府制定。同时,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就业扶贫带动显著、创新创业示范性强、市场前景好的中小微企业项目。

  对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奖励。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有关规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

  进一步完善深圳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推动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建设,提升深圳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水平,深圳市发布《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对示范平台最高奖励50万元。

  《办法》对审定合格的示范平台明确了一定的认定扶持。对获得市级示范平台称号或经市中小企业服务署推荐获得省级示范平台称号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经市中小企业服务署推荐获得国家级示范平台称号的,在省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增加30万元奖励。支持国家级技术类示范平台申报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资格,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今年陕西省将实施法律政策落实、市场主体培育、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科技创新、破解融资难题、服务体系建设六大举措,推动中小企业追赶超越发展。

  陕西省将组织实施的六大举措具体是:抓好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做好《陕西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推动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搭建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为企业提供便捷、无偿服务。

  加快转型升级,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增效。发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扩大民间投资规模,引导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创新;扶持家庭工业集群发展,加大“小升规”和省级中小企业成长梯队“三星企业”培育力度;继续实施“千企示范万企转型”行动计划,带动中小企业转型发展。

  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大力提升发展水平。全面落实《陕西省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1年)》,促进园区做大做强,支持贫困县(区)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重点抓好50个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转型和集群化发展,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支持标准厂房、智慧园区等建设,不断提升县域工业集中区服务水平和能力。

  进一步加快创业创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新动能。实施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行动计划,认定一批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推荐一批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高质量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培育认定一批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平台体系。

  积极搭建融资平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落实省级奖励政策,推动设立全省中小企业挂牌基金,支持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工作;扩大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规模,支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参股各地市、创投机构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

  增强公共服务支撑,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挥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和创新服务模式,试行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券业务,扩大服务范围和领域。

  陕西省多渠道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不断强化针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建设,全省中小企业活力不断增强,推动县域工业经济转型发展。

  2017年,陕西省新增省级中小企业成长梯队“三星”企业(行业之星、成长之星、科技之星)851户,全省“三星”企业累计达到2482户。

  陕西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上市,实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拓展行动计划”,通过建立省级拟挂牌新三板后备企业资源库和专家团、出台奖励政策、分层培训、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特色产品等举措,强力推进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2017年,全省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2户,累计挂牌企业达164户。

  陕西省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行动计划,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双创基地。目前,省中小企业局累计认定省级“双创”基地74家,其中11家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支持西安市申报“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争取国家工信部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资金9亿元,目前已经下拨8.13亿元。

  同时,陕西省不断推进针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重点扶持示范平台;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25个,其中14个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平台;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创新难点,开展六大专项服务活动,2017年共开展针对中小企业专项服务活动195场次,服务企业12786户。

  为激发企业转型动力和市场活力,河南省印发《河南省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实施方案》,明确3年内将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培育壮大各类企业群体。

  《方案》提出,今年河南省要实现4万户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2000家小微企业新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30家企业新晋为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500家以上省(境)外市场经营主体新设独立法人机构。到2020年,累计实现10万户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6000家以上小微企业新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新晋10家以上上市公司和100家以上新三板挂牌公司,1000家以上省(境)外市场经营主体新设独立法人机构。

  为实现这一目标,河南省将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如在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为小微企业方面,将重点在税费无负担过渡、权证无成本变更、转后跟踪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服务;为支持小微企业升为规模以上企业,将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在财政资金上予以倾斜;为支持企业晋升为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公司,将重点在降低股份制改造成本、引进培育高水平中介机构等方面完善支持政策,并加大财政奖励力度;为支持省(境)外市场经营主体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将重点在资金补助、业务承揽、项目招标、园区入驻等方面强化政策扶持。

  相比于个体工商户,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都更加规范,抗风险和融资能力更强,在带动社会就业等方面也将贡献更多力量。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后,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更有优势,发展空间也更大。河南省推动企业不断升级的过程,也是经济不断调结构和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组织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计划”工作已列入省政府2018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为高质量推进小微企业成长培育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江苏省经信委印发通知,部署落实2018年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计划目标任务。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围绕全省培育1000家左右小微企业进入规模企业目标,结合各设区市上年度新进规模企业情况,分解下达2018年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计划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制定年度小微企业成长培育工作方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企业。二是完善“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重点选择十大新兴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确定的15个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小微企业,以及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专精特新型小微企业,筛选确定培育企业,建立完善“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三是加强入库企业的监测分析、动态调整和跟踪服务,加强与统计部门衔接,做好入库企业的数据报送、运行监测、情况分析、动态调整和精准服务,着力为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环境。四是完善督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成长培育工作通报制度,对照年度小微企业成长培育工作方案,认真总结报送本地创新做法、工作经验、优惠政策和取得的成效。

  甘肃省工信委印发的《甘肃省2018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今年,甘肃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落实促进法、转型促发展”为主题,以“宣法普法、营造环境、提升能力、强质增效”为重点的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促进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

  《方案》提出,今年,甘肃省将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中小微企业增加值增速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全年“规下转规上”新增企业数量力争达到150户以上;新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5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户以上;全省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600场(次)以上,服务中小微企业5万家(次)以上;推广使用中小企业云平台2000户以上。

  甘肃省将大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推进小型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做好省级小型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的认定和考核管理工作。甘肃省工信委将会同省人社厅加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认定和考核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创业政策,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创业就业。加强创业辅导师队伍建设,强化“双创”支撑和服务,积极争取对认定满两年并复核合格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进行奖励支持等。

  《方案》明确,甘肃省将推动完善服务体系,发挥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作用,做好服务大数据分析,提高服务供给质量。

  落实技术类示范平台进口免税政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服务能力。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在全省开展“中小微企业上云”行动。联合中国移动甘肃分公司、中国电信甘肃分公司做好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水平改造提升工作。今年力争继续确定2000家试点企业,试点推广企业达到3000家以上。

  另外,甘肃省还将不断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为依托,大力推动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贷款工作。全年力争实现贷款2亿元,着力扶持一批有科技含量、成长性好、有发展前途、有较强就业吸纳能力的小微企业。上线运行“甘肃省中小企业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建立方便、快捷、高效的产融信息沟通交流渠道,强化信息共享,促进政策协同,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推动实力强、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分层次在主板、新三板及甘肃股交中心上市(挂牌)融资。引导优质中小企业尝试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探索创新创业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债券的发行,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

  今年以来,内蒙古工商局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为市场主体努力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亲清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建立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按照小微企业名录(内蒙古)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制度,落实各部门的责任,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归纳梳理扶持小微企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统计监测数据、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等共享信息,及时在小微企业名录(内蒙古)上公示。同时,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向其提供相关数据监测分析情况,协调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日常联络工作。

  二是指导盟市小微企业名录(内蒙古)的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小微企业名录(内蒙古)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指导盟市做好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相关信息等的收集、整理、录入和数据分析工作。汇集各部门掌握的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把小微企业名录打造成为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的主要数据平台和服务平台。

  三是探索开展“银商合作”式的部门合作,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与内蒙古银监局开展“银商合作”,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小微企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同时,依托已建立的小微企业名录(内蒙古)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的优势,积极联系成员单位共同商讨、研究、出台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办法,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为全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作贡献。指导盟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探索创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方法。

  为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六项服务措施,为企业家创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支持创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按照“护幼、助困”的原则,新设立企业在创业期前三年及小微企业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造成亏损的,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是简化业务流程,压缩办事时限。落实“马上就办”,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账务查询等各项业务均即到即办。新设立企业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文件,可凭社会信用代码直接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因上市需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七个工作日缩短为“当天办结”。

  三是推广网上业务,提升服务体验。企业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封存、单位信息变更登记等各项业务,实现“足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系统同时为企业提供住房公积金记账服务,方便企业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各营业大厅增设自助设备,丰富自助业务品种,打造“智慧柜台”,方便企业办理各项业务。

  四是支持协同发展,鼓励特色服务。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企业整建制迁移的,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为企业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转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在原就业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连续计算。各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区域企业特点,开展集中业务上门办理、专题业务培训等特色业务服务,满足企业实际需求。

  五是建设信用体系,助力诚信经营。积极配合“大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按照本市“双随机、一公开”统一部署开展执法工作。积极转变职能,加强对企业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服务,及时宣传相关政策,引导、帮助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建立企业住房公积金信用档案和“黑红名单”,以“信用天津”网站等信用平台为依托,及时输送信用信息,积极参与对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六是建立常态联系,构建亲清关系。以“双万双服促发展”企业为重点,开展“住房公积金进企业”活动,通过上门走访,了解企业需求,提供政策宣传及业务办理服务,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或预约服务,协助企业快速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建立住房公积金网上交流平台,及时为企业推送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信息,解答企业线上咨询,开办“住房公积金网络培训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