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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014-09-16 08:31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编者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偏离度指标,研究将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评价体系扣分项,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冲时点"行为”。银监会、财政部、央行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改进绩效考评制度,设立存款偏离度指标,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相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应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绩效考评管理,合理分解考评任务,从根源上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商业银行应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约束月末存款“冲时点”,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

  根据《通知》,商业银行不得采取高息揽储吸存、非法返利吸存、通过第三方中介吸存、延迟支付吸存、以贷转存吸存、以贷开票吸存、通过理财产品倒存、通过同业业务倒存等手段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

  《通知》明确,月末存款偏离度=(月末最后一日各项存款-本月日均存款)/本月日均存款×100%。计算每季最后一月的月末存款偏离度时,“本月日均存款”的可计入金额不得超过上月日均存款*(1+最近4个季度最后一月日均存款增长率的均值)。月日均存款增长率=(本月日均存款-上月日均存款)/上月日均存款*100%。

  《通知》规定,对于月末存款偏离度超过3%的银行,自下月起连续暂停准入事项3个月以上;对于一年之内月末存款偏离度两次超过3%的银行,适当降低其年度监管评级。商业银行将月末存款偏离度作为扣分项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区分严重程度相应扣减绩效考核评价得分。商业银行违反该通知规定的,按照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规定采取监管措施。

  据悉,商业银行存款“冲时点”问题在今年上半年表现十分明显。存款月末冲高、月初回落,月末存款偏离度较高,季末尤为突出。一些商业银行在业务开展中,通过高息揽储、非法返利、延迟支付、以贷转存、以贷开票、理财产品、同业业务等手段吸存倒存。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通知》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缓解月末、季末存款等的大幅波动,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同时,有利于降低银行的负债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也有专家表示担忧,每年年底“存款偏离度”指标达标会存在较大困难,造成银行存款迅速增加。仅对“存款偏离度”约束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禁绝“冲时点”行为。建议关于“存款偏离度”的配套制度尽快颁布,解决年底财政资金集中拨付的特殊情况。还有业内人士认为,应从取消存贷比监管、推广大额存单发行、加快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加以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