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
招聘启事 |
招聘启事
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东北再担保公司)是全国唯一跨省区的政策性再担保机构,由国家发改委、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等联合发起,财政部、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东北四省区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30.52亿元。2008年2月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揭牌成立。公司总部设在长春市,下设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大连五家分公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东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国内主要评级机构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立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东北经济社会发展为大局,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突破”三个动力源,即以“壮大资本实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中心、以“数智建设”+“轻资本运营”为突破的转型升级之路。未来三年,公司将切实转变发展理念,着力推动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优化结构、降本增效,践行轻资本运营战略,推进公司“五大板块”业务即“担保再担保业务”、“资金运营业务”、“资产经营业务”、“金融服务业务”以及融资咨询等“中间业务”协同发展。认真践行东北再担保公司的政治性、人民性,聚焦支持东北振兴突破、聚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聚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聚焦防范化解经营风险、聚焦资产质量持续向好,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公司自身高质量发展,奋力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更大贡献。公司与20多个地方政府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50多家银行开展了银担合作,构建了百余家担保机构在内的东北再担保运营体系,担保再担保业务覆盖东北四省区,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东北,累计支持中小企业9.4万户,累计担保再担保金额4,181亿元,带动企业增收4,639亿元,增加地方财税收入275亿元,创造就业岗位38万个,多次受到东北四省区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部门(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发展改革部 | 对外合作岗 | 1 |
法律合规部 | 法律审查岗 | 1 |
审计部 | 审查岗 | 1 |
人力资源部(组织部) | 人力资源岗 | 1 |
宣教部 | 摄影摄像岗 | 1 |
资金管理中心 | 风险管理岗 | 1 |
非融资担保业务中心 | 项目经理 | 1 |
吉林分公司 | 风险管理岗 | 1 |
项目经理 | 3 | |
项目经理 | 1 | |
辽宁分公司 | 法律合规岗 | 1 |
内蒙分公司 | 项目经理 | 2 |
大连分公司 | 项目经理 | 3 |
小贷公司 | 项目经理 | 1 |
东信(北京)资产管理公司 | 档案管理岗 | 1 |
行政管理岗 | 1 | |
深圳健康金控 | 项目经理 | 2 |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愿意履行我司员工义务和岗位职责;
(二)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
(四)身体健康;
(五)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
1.《东北再担保公司招聘报名表》表1及表2。
2.并附2寸近照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信网的学历证明、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二)报名方式
通过招聘邮箱(Dbzdb2008@163.com)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4月24日16:30。
(三)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日期后两周内未收到考试通知者即为未通过资格审查,公司不另行通知。谢绝来访,一切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主要对报名人员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个人素质等进行审核,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六、招聘流程
按照“应聘报名→简历筛选→笔试→面试→拟定人选→体检→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等步骤进行。
七、注意事项
(一)每位应聘者仅可申请1个工作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对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四)请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并保证通讯畅通,本次招聘的考试和录取等有关事宜将通过应聘者预留的电话通知。
(五)我公司保留根据招聘情况调整相关招聘岗位和招聘程序的权利。
八、相关说明
1.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024年4月18日